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了《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旨在为引进来津人才提供安居保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人才公寓的类型和筹集方式
根据《办法》,人才公寓分为宿舍型、酒店型、住宅型三种类型,分别按照宿舍、酒店、住宅标准进行设计和监管。人才公寓通过改造或改建存量房、租购商品房、新建公寓房等多种渠道筹集。
入住对象和支持政策
根据《办法》,人才公寓的入住对象应当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天津市无自有住房,并符合一定条件,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的人才、我市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等。在人才公寓支持政策方面,新建、改建宿舍型、酒店型人才公寓的规划按照非居住类用地进行审批,新建、改建住宅型人才公寓的规划按照居住用地进行审批。人才公寓新增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产业引领型、人才密集型的重大项目给予支持。
管理和监管
各区负责筹集、管理人才公寓工作,市、区人社局会同公安、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人才公寓进行日常监管。人才公寓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处置制度。
《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的发布将为引进来津人才提供更好的安居保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天津市高质量发展。
- 天津
- 人才公寓
- 租赁性住房
- 支持办法
- 入住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