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取消了购房限制性措施,使得天津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均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此举为想要购房的朋友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同时,天津市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根据新政策,购房者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这一调整将减轻居民家庭的购房负担。
对于公积金贷款情况,天津市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贷款额度和利率。首套住房贷款最高可贷10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可贷5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20万元。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贷款发放时间不同而有所调整,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此外,天津市还放宽了在北京市、河北省购房的限制。职工及配偶在北京市、河北省购买自有住房,且在天津市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要求职工或配偶具有所购住房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天津购房政策的变化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同时,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的调整也减轻了购房者的负担。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购房方式和贷款方式。
- 天津购房政策
- 购房限制取消
- 公积金贷款利率
- 首套住房贷款
- 二套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