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回应了关于天津轨道交通Z2线“洞庭路站”相关问题的意见。针对一些居民反映洞庭路站已经施工,存在未批先建情况的问题,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了现场踏勘,并表示洞庭路站主体工程尚未开始施工建设。居民如发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可向所在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反映。
对于车站开通运营后可能产生的噪音问题,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征求了区住建委的意见。根据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Z2线一期工程在车辆选型中优先考虑了低噪声车辆,并采取了多种减振降噪措施,以降低列车运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在北塘段住宅区段还采取了半封闭声屏障,以减少噪声传播。
针对洞庭路站现场公示牌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所显示的建设单位不一致的问题,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实后表示,洞庭路站的规划手续均由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存在建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
关于洞庭路站是否有相关依据,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洞庭路站的设置在相关设计文件和批复中均有包含,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对于洞庭路站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问题,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征求了区住建委的意见。洞庭路站的设计严格遵循了相关规定,并已进行了安全论证和评估,配置了相应的设备和系统以保证公共安全。同时,为了应对地铁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还建立了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针对洞庭路站正式运营后可能带来的交通压力问题,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要求相关轨道建设单位开展地铁车站周边交通接驳专项设计工作,并在轨道开通运营前完成,以解决市民出行和交通拥堵问题。
最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关于洞庭路站的撤销、施工噪声、高速公路噪音污染、周边房屋贬值等问题不属于城乡规划审批范围,如对相关行政许可行为有异议,可向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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