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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住宅项目品质提升新规解读

来源:吉屋   2024-06-29T0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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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近日发布了《滨海新区住宅项目品质提升规划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提升住宅项目的整体品质,满足多代家庭的居住需求。该指导意见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改进措施,包括鼓励建设风雨连廊、独立非机动车存放区、飘窗及空中绿化平台等设施。

提升城市街角空间活力

首先,该指导意见鼓励提升城市街角空间的活力。通过优化城市街角的公共开放空间,增加绿地和休闲设施,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这不仅有助于改善城市环境,还能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休闲和社交场所。

建设风雨连廊和高品质出入口

指导意见还鼓励建设风雨连廊和高品质的出入口。这些设施不仅能够提供居住便利,还能提升住宅项目的整体品质。风雨连廊可以为居民提供遮风挡雨的通道,而高品质的出入口则能提升住宅项目的档次和吸引力。

独立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存放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

为了满足居民的出行需求,指导意见鼓励独立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存放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这些设施不仅能够方便居民停放和充电,还能提升社区的整体安全性和便利性。

设置飘窗和空中绿化平台

指导意见还鼓励住宅建筑设置飘窗和空中绿化平台。飘窗不仅能够增加室内的采光和通风,还能提升住宅的美观性。空中绿化平台则能够为居民提供一个私密的绿色空间,提升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联合出售型住宅

针对目前养老及多代家庭购置住房的需求,指导意见鼓励提供联合出售型住宅。联合出售型住宅中的两套住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10平方米,其中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20平方米。两套住宅应为相邻户且能够同时到达,入户门应分别设置,但内部居住空间应连通,功能组成及空间布局等应便于权利人共同使用。

联合出售型住宅中的两套住宅应分别办理登记。如住宅同一权利人同意,双证可申请合并登记。各套型可使用本指导意见中的飘窗政策,阳台、飘窗、室外空调机隔板、设备平台等构建可统筹考虑,总构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应超过两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的20%,且不大于60平方米。

空中绿化平台

指导意见还鼓励住宅建筑设置空中绿化平台。空中绿化平台适用于建筑面积不小于144平方米的改善类住宅。户内独享空中绿化平台需从建筑主体外挑设置,出挑尺寸应大于2.4米,层高应不低于两个自然层高,不得封闭且无围护结构,绿化覆土面积不应低于60%,覆土深度不低于0.5米,采用局部结构降板处理且应沿围护设施布置,兼顾城市立面效果。

多户共享空中绿化平台应连接一定数量住户并为业主共享,层高不低于两个自然层高,不得封闭且无围护结构,绿化覆土面积不应低于60%,覆土深度不低于0.5米,兼顾城市立面效果。空中绿化平台可以是户内独享,也可以是多户共享。

该指导意见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5日,逾期视为无意见。居民和相关单位可以在公示期间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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